溫哥華情箋
——獻給天下所有的初戀情人
[作者按︰這是一封真實的,以日记的形式,在我為生計日夜打拼時抽空分17次寫完的長信, 現在雖然人事心態,生活環境均有大變,我依舊原封不動地將其貼出,既為存檔,也為紀念, 更為忘卻。]
二000年元月七日,星期五
易明:
温哥华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城市,象当年的你一样端庄美丽、楚楚动人。在过去六,七年来,她连续被联合国评为全球最美丽或最佳居住城市。冬不冷,夏不热,多雨,依山靠海,春夏天花开遍地,风景特佳。出身于湖北,从小难耐炎热天气的我初从天津来加,也不习惯北方的严寒。我一生喜欢雨,喜欢雨的宁静,也喜欢雪,喜欢雪的诗意。一九九九年,温哥华全年未见雪,来温哥华这么多年,还是过第一个黑色的圣诞节,但是昨天下了千禧年后的第二场小雪,早晨跑步时,雪还没有化尽,就象残存在我内心的那一堆永不融化、结白如花的思念。
目睹二十年人世之变迁,可以想象,你我的生活在各自的世界里一定发生了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变化,但我虽不急着得知你的各种资料性的情况,也不忙着向你介绍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或缺乏什么。让我们各自按自己的意愿,说出内心的真实感受,而慢慢说,还可多一点想象的空间。我对于万变之中不易变化的事物比较感兴趣,至少眼下如此。我尤喜欢一切真实的、富有人情味的东西。也许我已真的开始变老了,常常回忆往事。你一直体弱,现在你身体有病,不知健康状况怎样?
一九八0年仲夏,我们在宜都勿勿告别,草草地结束了我们还没真正开始就已彻底结束的痛苦热恋。我回到松滋老家,准备赴天津师范大学外文系攻读英文硕士,其间有几件小事我想先告诉你。因为整天思念你,又无望再与你相聚,我每天几乎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情圣。母亲看我痛苦的样子,一反常态,虽然家境一直贫寒,为了能减轻我的痛苦,特意给我买最好的香烟抽。还劝我说,“娶不来易明这么好的姑娘,这是我们的缘分不够。就是强娶过来,她太漂亮,我看你也看不住。”我每天吃不进,睡不着,又不会象有的人那样可以借酒浇愁,只是靠抽烟度日。有几次抽烟竟然抽醉了(你们大夫称之为尼古丁中毒),两个星期也没完全恢复正常。我不见任何人,也不说任何话。有一次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用小刀片一小片一小片生削我的指头,直到流血为止。我之所以干这种可笑的傻事,也许因为我当时想寻找某种刺激,把自己从麻木的入魔状态中唤醒。其实,我从小就讨厌那种为向女人示爱的自残言行。我当然不是想向你示爱,因为当时我们已经绝别了。我只是想尽快地振作起来,恢复并验证我从小就刻意培养过的意志力。现在想起来还常常为当时的幼稚行为感到好笑。
到天津后,立即就感到学业的空前压力。你知道,我们同属最后一届工农兵学员,虽然上的是名牌大学,却是靠推荐保送去的。我的英文底子差。三年大学,除了比别人多背了一本小字典,更认真仔细地通读了当时全国唯一的一本(张真编著的)英文文法书,根本没有足够的阅读和写作能力,而上天津师大又不是完全通过正常途径,我的学习压力的确空前沉重。尽管如此,我对你的思念时时刻刻都使我分心,使我感到悲苦。开学后几个月经常是除了回答老师提问外,从不和任何人说话。有一次,一位龚姓的上海人学姐(她后来也获新西兰博士学位,现在美几间大学教中文,业余写书)出于关心问我到底怎么回事,我竟简短地回答她说:“我病了,请别理我。”在系里与当时七七级和七八级的大学生住在一起。有一次被系里的一位女党总支书记点名说:“袁昌明,你怎么搞的?全系数你年纪最小,为什么胡子留得最长?”我当初已几个月没刮胡子,觉得一切修饰都是无聊虚假的。但我念书是比较聪明的,第一次期中考试前,我的一个学姐紧张得流泪,不知大鼻子教授会怎么考我们,而我却考了99分,全班第一,超过其它四位同学(其中两位是文革前大学生,两位是本系的在职青年教师),结果洋人用拇指夸我,说了一句:“I simply love you!”真让我受宠若惊,不过后来因种种原因我与他非常疏远。
我学的是英美文学专业,读原著少不了接触许多男女相爱的情节,而每读到这些诗句和故事,我都掩卷长叹。我读到英国著名浪漫诗人拜伦有关他与同父异母姐相爱乱伦的诗句:“I speak not,I truce not,I
breathe not thy name,/There is grief in the sound,there is guilt in the fame”(台湾著名学者梁实秋将这两段诗译为:你的名字我不敢想也不敢说,/说出来有苦痛,传出去是罪过),我默默地流下了眼泪。我读到美国文学早期伟大作家霍桑的名著《红字》,看到女主人翁宁可独自遭受世人的唾弃也不愿把她心爱并曾与之“通奸”牧师的姓名讲出来,我感动得泣不成声。我非常喜欢看电影,尤其是露天电影,因为我下乡期间曾亲自脚踏着发电机为贫下中农们在打谷场上放过电影,就是那种8.75毫米的放映机。但在天津师大,我看了两次露天电影再也不敢去,因为一看电影就想起我下乡“接受再教育”的往事,从而联想到你,因为你碰巧也下过乡,而且离我下乡的地方只有一江之隔,然后又会想到“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的情句,每到这时,我便会情不自禁地热泪盈眶,倍感“失恋”的痛苦。甚至当我此时此刻回忆这些往事也感到欲哭无泪。
你知道,我从小就是一个较有毅力的人。在我看来,男人如果没有坚强的意志就算不上一个大丈夫。为了培殖我的毅力,自进天津师大后我每天早晨象我在上海上大学时那样坚持用冷水冲澡。但在北方,冬天是寒冷的,自来水管常常冻住,流不出水来。我常常不得不光着身子用哑铃敲开水管。早起的其它学生看见我这样,常常当着我的面议论说,“瞧瞧这南蛮子,大冷天自找罪受。”其实,我从不相信三五分钟的冷水澡会对身体有多大的好处,我只是想按斯巴达克式的方法磨炼自己。当我失去你,必须独自面对余下的人生时,我的毅力不够就会让我堕落、自甘下流,何况我当时还要面临学业上不断的挑战呢。
农历八一年的正月初一,即我放纵痛哭的第二天清晨,天津早已是冰冻三“寸”。虽没有白雪皑皑的景象,有的是凛冽的寒风,刺骨的严寒。我一个人跑出校门,朝乡下跑去,足足长跑了一个小时,而平时我最多只跑二十分钟的。我认识到我今生今世将永远是一个劳苦的孤独者,我必须鼓足勇气独自与最恶劣的环境对抗。等我跑完回家,我已初步决定接受我父母的意见,响应两方父母的撮合,与我松滋县县委书记的掌上明珠、对我早有好感的高中同学谢明订婚。几天后,即八一年二月初,我正式向她求婚,并获得了她书面的垂青。为了让自己彻底地忘却你,也为了向你有所报复,我一方面写信痛骂你的寡情,还在寄回给你的照片后写下故意刺伤你的文字,另一方面还丧心病狂地将你寄给天津的几封信寄给你的男友,并揭发你是一个“既可耻、又无情”的女子(至于他收到没有我就不得而知了)。八一年回湖北度暑假,我将一切与你有关联的文字及实物付之一炬,只保留了你最后用红笔写给我的那封绝裂信,希望从此不再思念你,希望我一看到你那封骂我“没吃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小人”的红字信就断绝对你的怀恋。
可是,我仍无法忘记你。你令我赏心悦目的音容笑貌,你多才多艺的才华,你善良温柔的品性,你知书达理、又风情万千的情怀,你高尚助人的医生职业,你的一切一切,我实在不能忘记,我越想忘记你,就记忆得越深。每一次本为忘却的努力,都加深了对你的怀念,这种怀念越来越深,直到今天早已入骨三分。
刚才妻下班回来,我说今天写了一天信,她揶揄地说:“好啊,写这么多,也不让我看看。”我半真半假地说我是在给自己治中年病。她说:‘什么中年病? 你这是害了二十年的相思病!这次我看你总逮着机会、有的可说、有的可写了。”
旁观者清,她一语道破了天机。我的确自与你分手后,再见面的机会越小就越思念你。这种无以自拔、无处倾吐的相思,并不一定意味着对我现实生活的完全否定,只是精神生活中的一种自然需求及合理补充。相思,尤其是对初恋情人的怀念,实乃人们在个人空间所能得到的最大享乐。
既然思念不能用意志去控制,我便顺其自然,而且养成了在休息时去尽情地思念,在思念中获得心身休息的习惯。当然,这种相思是一种甜蜜的痛苦。每当我看到师大校园内哪个女生穿的衣服与你相似,或身材与你相似,我都忍不住多看几眼,记得有一个女生背影、侧影、衣着都很象你,我还有几次身不由己地在她身后跟行了很长一段距离。当我听说我们的系主任也就是我们的导师(现是全国闻名的语言学家)年轻时非常热爱他的妻子,妻子死后竟一直用她的骨灰做枕头,我感动得流下了同情的泪。我非常理解这种行为,当一个人的爱超过了平常人的深度,总会做出一些令平常人觉得荒唐可笑的举动的。
日有所想,夜有所梦。在师大那两年,我至少梦见过你一百次。在梦中,我和你一起登高望远,在长江江畔捕鱼捉虾。有时还和你一起弹琴唱歌,甚至长吻不醒,就象我们在一起时那样。最令我在梦中感到后悔及恐惧的,就是我在梦中真的杀害了你。现在说出来,也许你会感到后怕或庆幸,不过我在和你分手之前,的确曾经犹豫了好几个星期。我常常想找我们共同的朋友王湖兵借一杆枪——他是高干子弟,家里长短枪都有。事实上,我曾经向他提出准备一把枪找机会去打猎。不知什么原因,也许是我没坚持,他并没有把枪交给我。我想将枪拿到手后骗你上山,如果你说爱我,爱得可以去死,那么我就和你自杀殉情。但我认为你是爱我的,但不致于去为我而死——就是因为这一点,我一直坚信你无意中玩弄了我的感情,或者说我们的爱绝不是对等的,因此我没有将这一疯狂念头付诸行动。另有个风雨交加的傍晚,我们那个处于崇山峻岭大三线的海军研究所变得一片死寂,我从你的居室返回我的住所,途中我站在桥头望着河里滚滚向前的流水,我认真地思考,对得不到你的我,死是不是爱你的解脱?既然我得不到你,我是不是把你也毁了?我靠着栏杆在风雨中站了半个多小时,最后判断,我不应死,也不值得去死,更不能当刽子手、杀人犯。首先,我想到自杀是一种彻底否定自我的怯弱行为,而为一个只能有保留地爱自己的女人去单方面自杀则是一种愚蠢可笑的举动,世界上还有许多别的美好事物去追求,何况我不能为一个不十分爱自己的女人去伤我母亲的心。同时,我也不应在肉体上伤害你,因为你从开始就没有欺骗我。错完全在我自己。当我向你首次示爱并得知你对他人已有承诺时,我就应该立即激流勇退,可惜我偏偏一见钟情,非你莫要;可惜我当时太过自信,以为凭我的才气、学识、真情与意志可以击败对手。你是一个善良而理智的女子,既不想违背诺言,又不忍刺伤我。我很清楚,当时的你是非常非常喜欢我的,甚至真的很爱我,只是爱得不如我希望的那么深,或者说远远不如我对你的爱。这便是我当初的结论,也是我放弃自杀、殉情、害人等种种邪恶荒谬念头的根本原因。当我回到住所,我便认真计划开始复习,准备参加全国第三届研究生考试。同时,我也知道我还能有希望,只要真诚地去爱,总是能获得爱的回报的。只要你还没有正式拿结婚证嫁人,我就有可能最终赢得你。可后来的事实表明我在情场上败得惨不忍睹,在战场上胜得也不那么光明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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