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地说,在以人为本的中华社会里,我们是非常尊重人的。但是,我们尊重的对象仅仅限于与我们具有关联者,比如亲朋好友、熟人旧识、同乡同学、同事同行,尤其是上司老板、师长父母、老大兄姐等等。如果与我们毫无关系,我们对陌生人是不屑尊重的。在有些场合下,面向陌生人,我们甚至可以对其视而不见,或将其看作非人。
原因很简单:陌生人对我们毫无用处,我们既不指望他们的帮助,也从他们身上得不到任何益处,而其言行举止、态度观感对我们更无意义,一旦我们确定他们对我们没有任何威胁、对我们的人生没有能想象的负面影响时,我们便可以肆无忌惮,不必给以丝毫尊重。
2017,8,24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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