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前初来加拿大,在满地可第一次與警察打交道,发现他们温文尔雅,彬彬有礼,印象好極了。
可自从1992年搬到温哥华,住久了发现温哥华的警察满不是这回事。他们发交通告票,抓违规驾驶非常积極,一副公事公办的包公脸,罚钱没商 量。也 许老猿我常年出车运氣又特背,时速61,62, 64公里都被罚过款(按惯例时速60公里不算超速),闯黄灯,快速换道,经过公交车道拐弯,在自家门口车站前暂停。。。20多年下来,被警察罚过至少15 次,有次实在觉得不公平,老猿我斗胆上堂告警察也没用,前後乖乖给政府交罚款3,000多元.
但遇到壞人壞事叫警察,他们却敬而远之,对壞人客客氣氣,对受害者满脸不宵。比如,去年老猿我因恶房客恶意破壞房屋财产,恶意打搅,甚至让其 帮凶 辱骂攻击其他好房客,我们叫了多次警察,他们要么不到场,即便到场也不分好壞,听听两边的说辞,因没有抓到现场(等警察到了,现行活动早终止了) 而拒不作为,给一个案件号码了事,实在让人失望愤怒。
後来與人讨论这種事,有了解内情者说,警察同情‘弱者’穷人,不願替(有钱人)房东出头;他们抓违规驾驶最积極,因为这又安全又可耍权威,还 可给 政府捞银子,而壞人恶人通常比较懂法,他们善于钻漏洞,又暴力危险,警察即使英勇,抓了往往还得放,大概因此缘故,至少温哥华的警察常常显得欺善 怕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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