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宋人汪珠的“喜”詩面世以來,國人公認人生最大的三喜為“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即使在當代人看來,估計也沒有太多、太大的異議。
從國人之喜不難看出,我們的歡喜無不建立在某種社會基礎之上。故友也好,新婚也罷,包括獲得功名都是個人在社會中的具體贏取,其中毫無抽象、絕對的價值可言,更無給予、失舍的內涵,比如與真理、知識無關,與心性、智慧無緣。孔丘曾感歎過“朝聞道夕死可矣”,在他看來,得道並不完全等于喜,至多算是一種滿足。
國人把歡喜、幸福建立在具體所得,這種“喜”很顯然尚屬比較低級之喜,因為有形之得畢竟很容易失于無形。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