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已提及國人之“禮”、“義”,現說說國人之“廉”。
作為人類政治最美好的普世價值之一,管理或從政人員的廉潔是一個高尚的、相對人性之貪的道德標准。在中華社會裏,從古至今大大小小、千千萬萬的官員真正廉潔者少之又少,各個朝代的清官都屈指可數,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國人本性的貪腐及體制的缺陷。
因為我們的社會是世上最世俗化的社會,所以我們的本性最為貪婪;而我們的文化又是只圖私利、不顧公德即最自私的文化,所以我們最難保持清廉。此外,也許更重要的是,我們一直忽視、從而短于制度的設計,除了當代新加坡、香港的情況有所好轉外,華人社會、尤其是大陸就體制上至少到目前看幾乎是放任當權者的貪心的。
古代舉孝廉,然後長期實行科舉制,多少在制度上有所篩選,而如今不管制度上如何創新,大小官員最終還是由上級長官“欽定”,所以能當官出仕之人都是最最善于鑽營、善于谄媚、自私狡猾的“精英”之輩,要讓國人、尤其是當政的國人清廉簡直是緣木求魚、難于上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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